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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镇泰小学运动场提质改造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 :2014-09-13 17:04:45   来源: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韶山镇泰小学运动场提质改造工程已由韶山市发改局以韶发改发[2011]11号、韶发改函[2012]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韶山镇泰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韶山镇泰小学运动场提质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韶山市清溪镇清如路

2.3  规   模:约5200㎡,总投资约178万元  

2.4  工期要求:30天

2.5  质量要求:(所用材料在环保跟品质方面达到国家权威部门的检测合格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含韶山镇泰小学运动场提质改造工程验收及交付使用和质量保证期免费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必须在本省设有常驻办事机构及固定的办公场所、依法在本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3年以上并持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19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合格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被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Ⅰ)”。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采取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89 日~2013813  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建设信息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投标人须在2013年8月13日17:00之前缴纳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700元至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不得询问任何关于投标人的信息,投标人只需缴纳报名费用)逾期视为无效投标。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原件,否则拒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829  930分,地点为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韶山市韶山中路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829 930分,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并有可能当天开标。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3829 93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建设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55682520。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2.1融资条件:本项目采用融资条件进行招标,招标人向投标人融资100万元,招标人自融资之日起向中标人支付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投标人融资回报,融资款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偿还,投标人应具备有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保障能力。融资款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接到招标人通知7天之内将融资款打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韶山镇泰小学          

地    址:韶山市清溪镇                         

联 系 人:庞先生    

电    话:13203233599

招标代理机构: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乡市住建局机关大院二栋二楼                      

联   系   人:舒先生

电        话:0731-56792082   13975201180

传        真:0731-56792082

电 子 邮  件:460925346@qq.com